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(fā)布的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試點的通知》,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推進大額現金管理工作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》《現金管理暫行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人民銀行決定在河北省、浙江省、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。
其中,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是試點重要內容,既要保護企業(yè)、個體工商戶和社會公眾合理的合理用現需求,又要加強對可能存在偷逃稅、逃避監(jiān)管和不合理占用社會資源的“關鍵少數”現金交易的監(jiān)測。自7月起,河北省開始試點,10萬元以上的轉賬有新規(guī)。目前設定河北省、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對公賬戶管理起點為 50 萬元,對私賬戶管理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、浙江省30萬元、深圳市20萬元。起點的設定均經過充分的數據采集和分析,各地起點之上業(yè)務筆數、金額在現金存取業(yè)務中的占比大致相當,體現了全局統(tǒng)籌與各地實際相結合。
近年來,社會經濟生活受到信息科技進步的深刻影響,特別是線上消費和移動支付對現金流通領域金融服務提出新的挑戰(zhàn)。當下現金管理的總體目標是: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,保障合理現金需求,有效防范化解風險。在新形勢、新背景下,為實現這一總體目標,人民銀行采取了強化大額現金管理、集中整治拒收現金等措施。其中,大額現金管理是為保護公眾合理用現需求,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;整治拒收現金是為了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。這些舉措的目標一致,都是為構建多元化支付手段下和諧流通環(huán)境而服務。